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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关于开展电动车防盗备案登记挂牌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2-28 11:56: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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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车防盗备案登记挂牌的通告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管理,加大对电动车盗窃案件打击力度,有效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和预防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2021年7月27日起,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将在全市开展

鄂尔多斯市局关于开展电动车防盗备案登记挂牌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管理,加大对电动车盗窃案件打击力度,有效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和预防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2021年7月27日起,鄂尔多斯市局将在全市开展电动车防盗备案登记挂牌工作。

一、登记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两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实行免费防盗备案登记挂牌。

二、集中登记地点、时间

(一)办理地点:各派出所、室、临时登记备案地点;具体办理网点请关注鄂尔多斯“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和“鄂尔多斯”微信公众号,获取相关网点信息。

(二)集中办理时间: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三、具体登记要求

年满十六周岁(含)的电动车所有人可申请登记,应当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供以下资料:1.所有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2.电动车合格证或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购车发票;无以上购车凭证的,由所有人对车辆来源合法性作出书面承诺。

四、其他事项

(一)2021年8月31日集中登记工作结束后,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需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本人居住地派出所、室或其他指定地点申请登记备案。

(二)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督部门、银保监、物流行业协会等机构,要求电动车经销商提供带牌销售服务,督促物流快递企业为投放使用的共享电动车全部挂牌。协调各大保险公司合理确定保费标准,鼓励电动车所有人购买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安装智能管理终端设备,多渠道推动电动车挂牌工作开展,为车辆所有人提供必要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风险保障。

(三)此次电动车防盗备案登记工作不涉及交管部门对车辆的性质认定。

电动车所有人要按照通告要求,遵循就近原则,积极配合到居住地机关指定地点办理登记备案业务,领取和安装号牌。机关将适时开展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整治车辆不按规定挂牌及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不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努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鄂尔多斯市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