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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疫情防控最新政策(2021年6月)

发布时间:2023-05-05 07:19: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鄂尔多斯疫情防控最新政策,鄂尔多斯最新疫情防控要求,鄂尔多斯疫情防控最新政策(2021年6月)

内容简介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9号近日,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安徽省六安市等地区先后发现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特别是广东省广州市发现了印度新冠病毒变异株,其传播速度和传播力更强。为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精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1〕9号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安徽省六安市等地区先后发现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特别是广东省广州市发现了印度新冠病毒变异株,其传播速度和传播力更强。为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精准做好输入性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扩散,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各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持续做好重点人群摸排管控工作,摸排管控情况要及时报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近14日内,有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安徽省六安市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往返鄂尔多斯市人员,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由进入鄂尔多斯市第一地点所属旗区负责进行集中隔离并在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二、对其他地区推送鄂尔多斯市要求协查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紧急通知》(内防指发〔2021〕29号)要求,进行集中隔离管理。

三、对从国内低风险地区进入鄂尔多斯市的人员,持健康码“绿码”,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四、对所有入境人员严格执行“14+7”(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入境人员要提前向目的地嘎查村(社区)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一入境地解除集中隔离后的次日和第7日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五、从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安徽省六安市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往来鄂尔多斯市人员,要主动向所在嘎查村(社区)、单位、入住酒店等报告,按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立即向所在地防控指挥部和疾控部门报告,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同时,鼓励相关人员自愿进行核酸检测。

六、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和院感防控各项要求;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发热患者的筛查,如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咽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患者,应立即隔离并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规范转运至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排查。

七、全市各火车站、汽车客运站以及鄂尔多斯机场要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按要求执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切实落实体温检测、实名信息登记等制度,坚决防止疫情输入。

八、请广大市民坚持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倡导实行公筷公勺和分餐制;在超市或市场选购冷冻冰鲜食品时,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购买进口冷冻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核酸检测和经营资质相关信息,做好外包装消毒。

九、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应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已经接种疫苗的市民还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

附件:鄂尔多斯市及各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5月31日

鄂尔多斯市及各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8589905、8322809

东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3149116

达拉特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2266133

准格尔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4893095

伊金霍洛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8691824

乌审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7582077

杭锦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6621071

鄂托克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6212684

鄂托克前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7621210

康巴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859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