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残疾人公交IC卡(以下简称“爱心卡”)
新办“爱心卡”条件
凡呼和浩特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未办理“爱心卡”或“爱心卡”丢失、损坏的残疾人,均可办理或补发“爱心卡”。
携带材料
(1)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2)《残疾人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相片面与残疾人证照片面需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新办“爱心卡”、补办“爱心卡”工本费8元,由公交总公司收取。
新办“爱心卡”时间
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新办“爱心卡”的地点
公交总公司授权办卡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