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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变更

发布时间:2023-05-10 22:31: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住房公积金,基数,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变更

内容简介

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19年7月10下方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基数进行了如下调整:1、2019住房公积金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下同)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2018年度呼和浩特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892元”的3倍, 月缴存额上限为4242元。2、2

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19年7月10下方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基数进行了如下调整:

1、2019住房公积金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下同)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2018年度呼和浩特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892元”的3倍, 月缴存额上限为4242元。

2、2019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呼和浩特市内四区最低工资标准1760元/月,市属五个旗县最低工资标准1660元/月”。(铁路分中心缴存基数下限参照呼和浩特市内四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3、自愿缴存者(含“新市民”群体、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2019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按照“2018年度呼和浩特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892元”的1-3倍(须为整数倍)计算,月缴存额下限为590元,月缴存额上限为42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