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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7月27日)

发布时间:2022-10-24 05:11: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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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关于进一步加强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公告广大市民朋友:近期,云南省德宏州、江苏省南京市,以及与南京疫情关联的国内多个省份出现本土疫情,截止7月27日9时,全国疫情共有5个高风险地区,30个中风险地区(具体见附表)。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外防输入、内

关于进一步加强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云南省德宏州、江苏省南京市,以及与南京疫情关联的国内多个省份出现本土疫情,截止7月27日9时,全国疫情共有5个高风险地区,30个中风险地区(具体见附表)。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公告如下:

一、对7月6日以来从南京禄口机场进入或返回我市的人员,原则上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在第1天、第3天、第7天和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无异常者,方可解除隔离。

二、凡是近期(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往前推14日)从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往(返)我市人员,要主动向当地疫情指挥部、社区(嘎查)、所在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严格执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2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7、14天进行检测)的防控措施;如不能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继续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执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一旦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立即由属地疾控部门按照规范要求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

三、即日起,凡从其他疫情中风险地区(根据国家疫情动态调整)往(返)我市人员,严格执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3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四、全国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不流动,但是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不得放松警惕,要严格排查从疫情高风险地区流入我市人员,并严格执行14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五、凡与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往(返)我市人员有过接触或者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要主动向所在地疫情指挥部、社区(嘎查)、单位或酒店(宾馆)进行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等相关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要立即由属地疾控部门及时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如有隐瞒行程、不报备、不进行核酸检测、不配合执行我市疫情相关防控措施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广大市民朋友要持续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减少人员聚集,勤洗手、常通风,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尽量避免前往境外和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个人行程。

七、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阻断疫情流行、保障广大市民朋友生命安全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广大市民朋友正确认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必要性,积极主动接种疫苗并动员身边符合接种条件(15岁及以上无接种禁忌)的亲属、朋友、同事踊跃接种,共筑我市免疫屏障。

附:7月27日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

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