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23 15:19: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内蒙古社保业务什么时候恢复办理,内蒙古社保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内蒙古4月22日起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附恢复时间)
内容简介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征收,优化缴费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于2021年5月1日上线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V2.0)暨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并定于2021年4月22日零时至2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征收,优化缴费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于2021年5月1日上线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V2.0)暨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并定于2021年4月22日零时至2021年4月30日24时期间进行新旧系统切换。
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时间
2021年4月22日零时,停止运行旧社保费征缴系统外围渠道,包括网络缴费系统、手机缴费系统、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云POS自助终端、自助缴费终端等。
2021年4月24日零时起,停止运行旧社保费征缴系统。
2021年4月24日零时至2021年4月30日24时,暂停办理我区所有社会保险费缴纳业务。
恢复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时间
2021年5月1日零时,启用新系统并恢复社会保险费缴纳业务办理。
注意事项
(一)系统运行上线初期,因社保费业务调整和系统切换原因,办税服务厅和经办服务大厅业务量可能会增加,到柜台办理业务的等候时间可能会加长,请广大参保缴费人尽量通过网上、掌上办理各项社保费业务,如确需到前台办理的,请合理安排时间,预约后错峰办理。
(二)新系统上线期间,税务、人社、医保部门将及时告知参保缴费人业务办理差异、办理须知、系统暂停服务等相关事宜,请参保缴费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公告等渠道发布的信息。
(三)为了保障参保缴费人权益不受影响,请按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公布的缴费政策和方式,及时办理缴费业务。参保缴费人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各类涉及社会保险费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可在缴费成功2个工作日后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蒙速办等“线上”渠道和税务实体大厅进行缴费记录查询和缴费凭证开具。
(五)税务部门线下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含办税服务厅、代办机构等)设置云POS刷卡缴费终端和人工现金收付通道,满足参保缴费人多元化缴费需求。
感谢广大参保缴费人长期以来对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新系统上线期间,全区税务、人社、医保部门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影响,可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区各级税务机关和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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