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5 22:52: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鄂尔多斯最新隔离规定,鄂尔多斯隔离政策,内蒙古鄂尔多斯最新隔离政策(持续更新)
内容简介
【2022年9月2日更新】一、即日起,由西藏、青海、四川、黑龙江、辽宁、广东、海南往返我市人员,一律在“鄂尔多斯健康宝”进行登记,提前向所在地社区(嘎查村)、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纳入社区(嘎查村)网格化管理,对所有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
【2022年9月2日更新】
一、即日起,由西藏、青海、四川、黑龙江、辽宁、广东、海南往返我市人员,一律在“鄂尔多斯健康宝”进行登记,提前向所在地社区(嘎查村)、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纳入社区(嘎查村)网格化管理,对所有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第一入市点进行抗原检测和落地核酸“双检”,抗原阴性,正常通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除外)。抵达后第3天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将在“鄂尔多斯健康宝”弹窗提示,主动检测后弹窗自动取消。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聚餐、聚会,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近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对近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上述人员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三、即日起,凡是从有病例旗县市区返回(含途经)我市的各场矿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观察,在第1、3、7天进行三次核酸检测,上门采样,纳入社区管理。
点击查看:》》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30号
【2022年8月17日更新】
一、即日起,所有来(返)鄂尔多斯市人员,须通过“鄂尔多斯健康宝”提前登记,落地时扫场所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3天2检(即落地进行第1次核酸检测,第2次核酸检测应在入鄂后24-72小时内完成)。
二、7日内有海南、西藏、新疆等地区旅居史及乘坐始发或途经上述地区交通工具的来(返)我市人员,提前向所在地的社区(嘎查村)、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纳入社区(嘎查村)网格化管理,入鄂后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第二次核酸检测上门采集。??
三、7日内有陆路口岸城市旅居史人员、7日内有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旗县市区旅居史人员(中高风险区人员除外),进入我市后需就近进行核酸检测,并实行“3天2检”,做好健康监测,第2次核酸检测结果出具之前,不聚餐不聚会。
四、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行“3天2检”(第一次为落地检),做好健康检测,第2次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不聚餐不聚会。上述人员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点击查看:》》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29号
【2022年8月4日更新】
即日起,由“两站一场”、各公路检查站等进入我市人员,一律在“鄂尔多斯健康宝”进行登记,对所有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第一入市点进行一次免费核酸采样,即采即走(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除外)。
点击查看:》》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28号
【2022年8月3日更新】
点击查看:》》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27号
【2022年7月1日更新】
一、境外返回人员在第一入境点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抵达我市后,做好个人防护,可有序流动。在第一入境点未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来(返)我市前需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嘎查村)报备,闭环返回后,继续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来(返)我市人员,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三、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来(返)我市人员,执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来(返)我市人员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序通行,抵达我市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第一次为落地检,即检即走、核酸追踪),期间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低风险区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
五、上述风险人群以外的来(返)我市人员,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测温无异常的直接通行。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公路查验点或“一场两站”进行体温检测和落地核酸采样,即采即走。所有外地来(返)我市人员抵达后需主动扫码、亮码并配合查验。
点击查看:》》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26号
【2022年4月15日更新】
往返或途径鄂尔多斯市从事生产生活和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及邮政快递运输保障工作的司乘人员,须提前登录“鄂尔多斯智慧物联科技平台”完成疫情申报和远程排队之后,方可进入货场拉运。所有人员均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相关证明或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史的不允许进入我市从事相关运输活动。
点击查看:》》鄂尔多斯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运司乘人员管理服务的通告 〔2022〕22号
点击查看:》》鄂尔多斯健康宝报备登记入口+流程
鄂尔多斯市及各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
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589905、8322809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477—8588120
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7—3896569
东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3149116、8336667
康巴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594007
达拉特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2266133
准格尔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4893095
伊金霍洛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691824
乌审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7582077
杭锦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6621071
鄂托克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6212684
鄂托克前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7621210
猜你喜欢 换一组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