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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个人公积金退缴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3-08-02 03:09:07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呼和浩特个人公积金退缴办理指南,呼和浩特个人公积金退缴办理材料,呼和浩特个人公积金退缴怎么办理?

内容简介

办事对象:缴存职工责任部门: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471-12329提取时限:材料齐全即来即办业务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办理地点: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住房

办事对象:缴存职工

责任部门: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71-12329

提取时限:材料齐全即来即办

业务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点: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

办理材料:

1、单位出具退缴说明(加盖单位预留公章);

2、公积金个人退缴明细(2人以上时提供加盖单位预留公章或财务章);

3、其他辅助材料(非必要项,根据情况需要提供);

4、经办人身份证。

办理材料份数:以上所需材料各1份

办理材料签字签章要求:缴存职工签字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事流程:材料齐备后叫号→前台录入信息→经办人签字→前台打印业务回单→办结

注意事项:

该业务用于本单位下个人公积金多缴或错缴时办理使用。单位经办人将单位下个人公积金退至单位暂收户中,需退缴人本人及单位经办人到场签字确认。暂收户中资金可用于后期正常汇缴或补缴使用,也可退回单位银行账户,需办理单位暂收户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