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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疫情防控最新政策(2022年1月)

发布时间:2022-10-20 06:13: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鄂尔多斯疫情防控规定,鄂尔多斯防疫最新要求,鄂尔多斯疫情防控最新政策(2022年1月)

内容简介

【2022年1月23日更新】一、从即日起,各旗区立即对14天内有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特别是有丰台区西南郊冷库、好多家拉面包子饭店(怡海花园店)、华兴饭庄(玉泉营店)等多处重点场所行程史的人员进行摸排、落实管控。各旗区要统筹社区摸排、公安大数据以及协

【2022年1月23日更新】

一、从即日起,各旗区立即对14天内有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特别是有丰台区西南郊冷库、好多家拉面包子饭店(怡海花园店)、华兴饭庄(玉泉营店)等多处重点场所行程史的人员进行摸排、落实管控。各旗区要统筹社区摸排、大数据以及协查函等摸排数据,经认定无误后,每日16:00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和社会管控组。

二、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北京市以及其他有本土确诊病例地区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如有时空轨迹重叠或近期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来返鄂尔多斯市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嘎查村(社区)、单位(含住宿酒店)报告,并配合属地落实相应隔离管控措施。全市“一场两站”、各治安检查站要严格排查过往人员及车辆,确保不漏一人一车。

三、对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隔离期间的第1、4、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第14天核酸检测采取采集鼻咽拭子“双采双检”方式进行。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最后一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不参加聚集活动。

四、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我市人员(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绿码带*号),按照国家规定,严格限制出行。如因执行特定公务、保障生产生活运输等原因确需来返我市的,需持当地指挥部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人员一律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第1天、第7天和自我健康监测期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检测采取采集鼻咽拭子“双采双检”方式进行;返回我市不满7天的,先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满后,执行自我健康监测;返回我市已满7天的,执行居家健康监测至满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严禁外出,不参加聚集活动。

五、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含直辖市)的其他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我市人员(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绿码带*号),以及14天内报告过1例以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但未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往返我市人员,须提前向目的地嘎查村(社区)报备,一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我市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无法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第一入市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尽快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六、由国内低风险地区(地市级以上地区整体低风险)来返我市人员,在测温正常的情况下可有序流动,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建议您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我市或在抵达我市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尽可能减少外出,避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咽痛等症状,请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不要带病上班、上学;如健康码出现红、黄码情况,或出行相关地区近期内有疫情发生,要立即向嘎查村(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七、对从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点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来返我市人员,须提前向所在地嘎查村(社区)报备,管控措施调整为“7+7”(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后的次日和第7日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采取采集鼻咽拭子“双采双检”方式进行。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最后一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不参加聚集活动。

推荐阅读:》》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2022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告〔2022〕6号

【2022年1月6日更新】

从即日起,对从河南省来(返)鄂尔多斯市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隔离期间的第1、4、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第14天核酸检测采取采集鼻咽拭子“双采双检”方式进行。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参加聚集活动。

点击查看:》》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2〕2号

【2022年1月5日更新】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1号

近期,浙江省、河南省先后通报发生本土疫情。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近期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12月18日(含)以来有浙江省宁波市以及河南省郑州市、洛阳市、许昌市旅居史的人员,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或单位、宾馆(酒店)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各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坚决杜绝麻痹大意、松劲懈怠的思想,时刻关注全国疫情动态,及时组织排查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相关地区的来(返)鄂尔多斯市人员,并第一时间落实核酸检测和相应管控措施,确保应检尽检。

三、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信息动态,合理安排出行,“两节”期间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有确诊病例相关地区。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持续关注自己的健康码和行程卡,一旦发现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四、广大市民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尽快到辖区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特别是各旗区要加大组织、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3-11岁和60岁以上老年人、重点人群加强针接种率,早接种、早保护,建立起群体免疫屏障。

“两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仍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第32号、第33号通告执行。

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月5日

鄂尔多斯市及各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

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8589905、8322809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77—8588120

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7—3896569

东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3149116、8336667

康巴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8594007

达拉特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2266133

准格尔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4893095

伊金霍洛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8691824

乌审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7582077

杭锦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6621071

鄂托克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6212684

鄂托克前旗疫情防控指挥部:0477—762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