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
时间安排
(一)11月16日9时—20日17时,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应在网上办理毕业申请,并将相关材料交至本人考籍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二)11月16日—11月26日,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初审工作,并于27日将通过初审的考生档案送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三)11月30日—2021年1月30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毕业生复审、打印盖章、扫描、上报数据等工作。
考生信息更正说明
需要更正考生信息的在籍考生和已毕业考生须于11月16日9时—11日20日17时携带相关证件: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及证明材料向考籍所在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盟市要按照《信息更正通知》的要求,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尤其要严格把关考生更正身份信息材料的真实性,不符合《信息更正通知》中相关规定的申请,一律不予初审通过。盟市对考生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后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考生更正信息的证明材料要在开网期间通过管理系统上传,其他方式送交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更正信息结束之日,由盟市认真填写“考生更正信息汇总表”,将电子版通过钉钉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