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籍条件
(一)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原则上不办理转籍。但因家庭住址迁移,在原学校上学确有困难的,可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持户口迁移证和转学证明向转出(入)学校提出转籍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可申请转籍。
(二)自治区级普通高中示范校学生转籍要严格执行“同级转入(出)”的原则。
(三)普通高中毕业年级学生不能转籍。
(四)同一旗县区内不准转籍。
转籍流程
因家庭住址迁移,在原学校上学确有困难的,可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持户口迁移证和转学证明向转出(入)学校提出转籍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按如下步骤办理转籍:
1.考生本人登录考籍管理系统,使用“考籍变动申请”功能,选择需转入的盟市、旗县区、学校及班号并提交。
2.考生提交后,转出学校考籍管理人员登录考籍管理系统查看并审核该提交申请。若审核“不通过”则该提交申请终止;若审核“通过”,则该提交申请自动提交到转入学校进行审核。
3.考生提交申请经由转出学校审核通过后,转入学校可查看并审核该提交申请。若审核“不通过”则该提交申请终止;若审核“通过”,则该提交申请完成,考生的考籍自动变更到转入学校。